翻译英文句子时,往往会遇到一些“结构不完整”的句子,如果用平实的语言来处理,就会觉得光彩全失,此时不妨用同样“结构不完整”的中文短句来处理。只是,这要求译者有相当的功力。

举例来说,书评里有这样的句子:Good writing and good editing. 如果照原样翻译,可以作“写得好,编得也好”,但用短句毫无疑问更凝练:“编写俱佳”。

再举两个例子:

To teach is to learn.
若翻译为“教书等于学习”,意思倒是出来了,但总觉得味道差一点,“教就是学”,好像还是差点意思,最后翻译为“教学相长”,才感觉形神兼备。

Translations are like women–when they are faithful they are not beautiful,when they are beautiful they are not faithful.
这里的最后一句,可以直译为“如果他们忠诚,就不漂亮;如果她们漂亮,就不忠诚”,简略点可作“忠诚的不漂亮,漂亮的不忠诚”,其实可以再缩短点:“忠则(的)不美,美则(的)不忠”。

7月1日,北京男子杨佳手执利刃,闯入上海市公安局闸北分局,连刺多名民警及保安,酿成震惊神州的袭警案,共造成6名民警身亡,多人受伤。

事发后,有一种常见的“正确”指责:即便遭受了不公正待遇,也应当寻求正当渠道解决,不能采取极端手段。这样的论调,倒让人想起他国遭受恐怖袭击时,身边一些熟悉的话:恐怖主义的产生不是没有原因的,遭受了不公正又无法正当解决,采取极端手段,也算情有可原。如今想来,二者之间,是否有相似之处?当年说过的话,是否太过超然?
是的,法条明纹规定人民享有若干权利,这些法条也常被若干人士援引,证明我国人民“有”若干权利。然而,法律更有自己的规则,譬如著名的“无救济则无权利”法则——如果法律规定的某项权利遭侵犯,而无法获得救济,则此项权利实际上是不存在的。
在我们身边,许多时候“权利”与“渠道”打成了死结:没有渠道,“权利”就无法获得救济,名存实亡;而权利的名存实亡,又增添了“渠道”推诿的借口——“这事不能太较真,得考虑现实情况”,这样的论调,我们都不陌生吧。在这样的情况下指责凶手“应当寻求正当渠道”就带上了自欺欺人的讽刺色彩,因为它无异于教人缘木求鱼。

要解开珍珑棋局,就应当对症下药,解决权利无法救济、名存实亡的问题,为更多的人开辟“救济权利”的通道:既然“多名中年妇女(因为失去亲人)哭得死去活来”令闻者动容,更严重的屈辱就没有被隐瞒和压制的理由,更多的不正义就应当受到惩罚,更多的惨剧才能先期避免。
努力推进这一过程,比“应当努力寻找正当渠道”的清淡,高尚不知道多少倍。

最漂亮的中国人

词曲:侯德健

爱自由的朋友
展开我们的翅膀

有良心的朋友
敞开我们的胸膛

为民主的朋友
握紧我们的双手

丑陋的中国人
今天我们多漂亮

一切都可以改变
一切都不会太远

不愿被压抑的朋友
挣开自己的枷锁

丑陋的中国人
今天我们多漂亮

一切都可以改变
一切都不会太远

把耳朵竖起来
谁也不许再撒谎
把眼睛睁开来
谁也不许歪曲真相

被遗忘的音乐人:侯德健(一)
被遗忘的音乐人:侯德健(二)
侯德健:被埋没的人和被埋没的歌

延伸阅读

世界真奇妙,《易老师》写完之后,有好几个地方转贴、讨论,最神奇的是,昨天我居然联系上了易老师。

在QQ上聊了几句。报上名来,易老师居然还记得,他感叹说:

看文章,想想当时才25岁,那么年轻,很美好啊
如今到了广州,看得开了,说得少了
“你年轻多打拼,老师老矣”
《易老师》那篇文章,我想转到自己的空间去,这也是难得的纪念
……

我说,“没问题,易老师喜欢就好”

末了,他说:“我接小孩去了,再见”
“易老师多保重”
“保重,88”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学翻译,好的参考书,必不可少。除了对外翻译出版公司的《翻译理论与实务》丛书(尤其推荐思果和余光中写的那几本),还有一本书不得不提,就是钱歌川先生的《翻译的技巧》。

这本书,我是在旧书市上偶然发现的,小32开本,厚厚的,封面上只有三行字:翻译的技巧,钱歌川著,开明书店。顺手翻了翻,觉得很不错:既有高屋建瓴的论述,又有细致入微的指导,而且花了很大篇幅讲解英文中的各种常见搭配该如何翻译,完全可以做案边常备的工具书,决意买下。当时,我也不知道钱歌川是谁,但序言末“歌川识于南洋”几个字流露出的气势,就说明此人定不寻常,书贩也极力推荐说“这可是钱歌川的,钱歌川啊”,立刻就买下了。日后了解钱先生,发现果非等闲。

钱歌川(1903-1990)原名慕祖,自号苦瓜散人,又号次逖,笔名歌川、味橄、秦戈船。著名散文家、翻译家、语言学家、文学家。湖南湘潭人。1990年病逝于纽约。
长沙明德中学肄业,曾任明德等中学教师。1920年赴日留学。1929年放弃教师工作,赴上海,进入中华书局任文艺编辑,并于1933年参与主编《新中华》杂志。1936年入英国伦敦大学研究英美语言文学,1939年回国后任武汉、东吴等大学教授。曾与鲁迅、茅盾、田汉、邹韬奋、郭沫若、郁达夫等文化名人交往,参与文化运动。
40年代初,任武汉大学以及沪江、学分制江、东吴联合大学教授。抗日战争胜利后,任中国驻日本代表团主任秘书,台湾大学文学院长,台湾成功大学、陆军官校、海军官校教授。1964年,应聘新加坡,在义安学院、新加坡大学、南洋大学执教。
70岁退休,侨居美国纽约,专事著述。中美建交后,多次率儿孙回国观光。1986年捐赠湖南大学8000元美金作奖学基金,并应聘为该校名誉教授。

回来谈《翻译的技巧》,在这本书中,钱先生精心编制了许多练习,并辅有答案,持之以恒地做下来,可收宏效——否则,我不会注意到“He lived a simple life”、“I grant it my honor to …”这样的形式更地道,也绝不可能把“早起三朝当一日”翻译为To get up early three times earns you one day’s life(顺便说一句,《功夫熊猫》的某个字幕,把Noodles don’t noodles(大概如此)翻译为“做面条,不做面条”,真该拉出去打屁股)。

对翻译有兴趣的朋友不妨看看这本书,虽然它很罕见——商务印书馆1980年出版过,不过现在很难找,也有些学校、单位曾私下印刷“供参考”。我曾经有一本“内部印刷”版,一本台湾版,可惜都拿不回来了。最近机缘不错,淘到钱先生的几本书:台湾开明书店版的《翻译的技巧》,以及香港中外出版社的《英文疑难详解》及续篇——要知道,这几本书已被台湾大学用作教本了。

百度百科:钱歌川

钱歌川:翻译的基本知识

Sexy Beijing系列节目,我一直在看,强烈推荐:)

最新的一期《Forever Tango》

你们结婚了有多长时间?

我们结婚,得有四十来年了。

旁白:It seems that couples of my generation are lucky if they can stay together for forty days…

文笔究竟算什么?众说纷纭。照我的看法,文笔乃是一门技艺,将作者要描述的图景、要表达的意图,传递给读者。文笔(广义地说,还包括形式)与作品的意蕴,构成了文学作品的双重审美。从一定程度上来说,二者可以互补:有些作品,文笔平凡而意蕴非凡,当然不容否认(譬如奥威尔,学界对他的笔法就有很多争议,但大家一致认为《1984》是伟大的作品);而意蕴平凡文笔优美的文章,也不乏传世之作(可以参考冯友兰先生的《国立西南联合大学纪念碑碑文》)。

文笔有无高下之分?答案当然是肯定的。否则,精心雕琢文章就是徒劳。看过这方面书籍的朋友就会知道,纵是唐宋八大家的作品,后世也不乏指摘。我以为,这些指摘,相当部分是很有道理的,这说明文笔的“高下”是能够评价的,而且反映出人类对“文笔”本身的追求和探索。

郭沫若、老舍、巴金、茅盾的作品,稍微读过一些,他们固然是处在开白话文之先气的时代,然而不容否认的是,这开先气的众人间,文笔仍有高下之分。这四位一路捧到(不容否定的)“大师”级别,则与他们同时代的许多人,或许该被捧为“超大师”?

关于此事,网上争论不少,但争到点子上的,似乎不多——韩、陈两位何等聪明,点到为止,并无深入讨论、上纲上线,分寸把握相当到位;况且这本来也不是学术研究,没必要连篇累牍;上纲上线,只会乱了自己阵脚,滑天下之大稽,我倒是很有兴趣推荐刘晓波先生的文章,他可是80年代享誉国内的文学理论家

按:本文原定刊发于《瞭望东方周刊——奥运特刊》五月份,因故推迟至本月号,发表时内容有变化。

说说“爱国”这码事

奥运火炬传递的波折,演变为国内互联网上的激荡风潮,甚至于形成了泾渭分明的两大阵营, “爱国”两个大字横亘其间,形如天堑。辩到激烈处,双方各引名人名言。看得人感叹恍若隔世,仿佛又回到了那个为“语录”疯狂的年代。

好吧,我们也来谈谈“爱国”这码事。

凌迟式“爱国”

“爱国”,本来是种常见的感情,人类共有,中文叫“爱国”,英文叫patriot,它来自两个词根:patr-,表示“父亲”;patria,表示“联系”、“关系”,尤指这样的群体,他们拥有共同的祖先,而且此人被认为是群体的创立者。这样看来,我们不妨这样解释“爱国”:它源自一种身份,象征对于族类的归属、认同和尊敬。到近代,随着“民族-国家”的逐渐形成,“族类”与“国家”重叠,“爱国”的出现,也就理所当然了。但请注意,“族类”(同身份的群体)一定是“爱国”中不可或缺的元素。

当然,看到这里,有人或许会说,这是西方式的解释。然而我们仔细观察就会发现,略去那些容易引起争执的“普世价值”不谈,“爱国”的概念本身是普世的(否则,争论“爱国”时相当多的例子和论证就失去了意义)。况且,这所谓“西式”的解释并无悖于中国的情况:历史上民族英雄是爱国的,因为当时的“族类”不包括异族统治者;解放战争时期的革命志士也是爱国的,因为他们对于族类的归属感,超越了对于国民党政府的服从;而今日人们之所以为金晶火炬遭抢夺激动,是因为他们感到了那是对整个族类的伤害。

然而,审视今日关于“爱国”与否的种种争论却会发现:一些人所热衷的,往往是划出一道界线,把“国”与“族”割裂开来,对同源同种的兄弟姊妹“清理门户”,口诛笔伐,少见宽容,更不用说“感情纽带”了;在“爱国”的天堑之上,族类已然升腾为圣洁的图腾,高居云端,不容玷污;构成“族类”的个体,反而显得渺小而不重要了。

为了“爱国”的纯洁性,今天要干掉这“一小撮”,明天要除掉那“一小撮”,一点点割下去的做法,倒是很像凌迟,这种“爱国”,叫“凌迟式爱国”,也不为过。

作为试金石的“抵制”

这边厢风传,某零售商与“藏独”有染;那边厢风传,要借奥运给中国“施压”。一时间,“抵制”之声此起彼伏。对于“抵制”的态度,也成了是否爱国、是否支持奥运、甚至是否懂得大是大非的试金石——“你竟然不赞成抵制吗?”,此类尖锐的逼仄后面,往往隐藏着更多的宏大论述。

然而,“抵制”真的能承担此重任吗?

1946年,美国心理学家尤金·哈特利做过一个著名的实验。在调查中他发现,超过80%的人,倾向于从“社会距离”(一种广泛用于评价社会中人们彼此之间感受的指数)来评价DanireasPireneans和其它32个民族。然而,DanireansPireneans这两个民族,其实是哈特利人为设置的,目的是为了检测多少人会假装对此有自己的意见。

这,就是著名的“虚假意见”。对此,心理学家普劳斯评论说:在有关外交和军事政策的判断中,虚假意见其实非常普遍。这是由于人们只有很低的政治参与程度和很少的政治意识,却面临一种不得不对此发表意见的社会压力…一般来说,对某一问题知之甚少的人,加上那些对此闻所未闻的人,就能形成一个绝对的多数…“政治文盲”现象的存在,使得解释有关外交和军事政策的公众意见变得更加困难了…要使这类判断有意义,首先必须区分真实意见和虚假意见。

所以今日的“抵制”论者,不可一概而论。谈“抵制”,首先不宜对问题“知之甚少”,其次最好具备相当的政治参与程度和政治意识;否则,对问题有多不了解,政治参与程度和政治意识的水平有多低,虚假意见的比重就有多高。故而,在当前情况下,将“抵制”作为爱国与否、支持奥运与否、甚至是赞同普世价值与否的试金石,效果自当大打折扣。

本届奥运会的口号是:“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或者,可以粗略地理解为“世界大同”。为着这种“大同”,还是不要割裂自己的族类为好,也不要轻言“抵制”为好——当然,退一步说,纵使“抵制”全部是真实意见,也大可不必担心:根据詹姆斯·普罗斯洛和查尔斯·格利格的实验,人们对于某一原则所持的抽象态度往往与他们对这一原则的具体运用所持态度无关。因为在面临具体运用时,往往存在许多不可避免的复杂因素。心理学所称的这种“态度——行为矛盾”,这种自然现象,其实很自然——也就是说,古今中外,概莫能外。

按:这大概是03年左右翻译的文章,今天见到牛博网李子暘兄转贴,仔细看过,发现若干错误,惭愧之下,勉力修正,重贴于此。

什么是奥地利经济学

Yurii 译

原文链接

奥地利学派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5世纪。当时西班牙萨拉曼卡大学(University of Salamanca)写作和教学的人里面,有些是圣托马斯·阿奎纳的追随者,他们试图解释所有的人类行为和社会组织,这可以算作奥地利学派的起源了。

这些晚期经院哲学家(Late scholastics)发现,世界上存在某些经济规律,或者说把原因和结果联系起来的不可抗力量,它们的作用和其他自然规律极为相似。此后的几代人经过努力,在这一基础上发现并解释了供给和需求的规律、通货膨胀的原因、交换汇率以及经济估价的主观性质——所以约瑟夫·熊彼得称赞他们是最早的真正的经济学家。

晚期经院哲学家是财产权、契约与贸易自由的支持者。他们赞颂商业对社会的贡献,固执地反对征税以及管制价格和商业机构的做法。作为道德神学研究者(moral theologians),他们强烈要求政府也必须服从道德规范,不得偷盗和抢劫。这些经院哲学家实践的正是后来路德维希·冯·米塞斯的准则:经济学家的首要任务是告诫政府,什么是政府不应当做的。

第一篇关于经济学的论述是1730年理查德·坎迪伦(Richard Cantillon)发表的《论商业的性质》(Essay on the Nature of Commerce),他是个受过经院哲学传统教育的人。坎迪伦生于爱尔兰,后来移居法国。他视经济学为一个独立的研究领域,并通过“思维实验 ”(thought experiment)解释价格的形成。他把市场理解为企业的经营行为,同时坚信奥地利经济学对增发货币的看法:增发货币对整个经济的影响是一点一点扩散开来的,同时这种扩散会扰乱价格体系。

紧随坎迪伦之后的是杜尔哥(Anne Robert Jacques Turgot),他是拥护市场制度的法国贵族,也是旧时代的财政大臣。杜尔哥的经济作品为数不多但思想深刻。他的《价值和货币》(value and Money)清楚地揭示了货币的起源以及经济选择的实质:这种选择反映的是经过主观排序的个人偏好。另外,杜尔哥不但解决了此后困扰古典经济学家的著名的钻石与水的悖论,还阐明了回报的递减规律,同时批判了对高利贷的控诉(这是与晚期经院哲学不同的关键点。经院哲学家无法解释利息存在的原因,因此他们认为高利贷是不道德的——译注)。身为古典自由主义经济政策的拥护者,杜尔哥主张废除与政府有牵连的行业的所有特权。

(more…)

保罗·戴维斯在《上帝与新物理学》中说,尽管大多数宗教都是教人向善的,但纵观人类历史,相当多的争端乃是由宗教所引起。这话没有说错。
所以,新殖民地的开拓者们,不管头脑中起初有什么关于人类品德和幸福的美妙理想,总要在各种实际需要的草创之中,划出一片未开垦的处女地充当墓地,再划出另一片土地来修建监狱。
所以,新英格兰地区的清教徒们,要处罚海斯特·白兰,要以别样的方式对待她。

海斯特·白兰,她出生的贵族家庭已经没落,她高贵的气质却未曾消失。这妇人身材颀长、体态优美,举手投足间自有一种端庄的风韵。她的婚姻已属不幸,更何况两年来,旧大陆的丈夫却渺无音讯,谣传此人已经葬身大海。如此,孤苦伶仃的少妇与才貌相当的牧师丁梅斯代尔萌生感情,实在是顺其自然,水到渠成。然而,这种事情在当时当地实属丑闻,尤其是私生女珠儿诞生之后,“惩罚这个不道德的淫妇”,便成了人心所向,众望所归。
面对街头巷尾的议论中,面对咄咄逼人的审视,甚至是面对法庭的威严,海斯特·白兰坚决不肯指认孩子的父亲,照判决,必须怀抱婴儿,登上刑台,示众三小时。她的脸烧得通红,试图用婴儿挡住胸前的那个通红的A字(表示Adultery,通奸)。但她很快发现这是徒劳,索性架起孩子,敞开那个用红色细布做的、镶嵌奇巧金丝线花边的A字——是的,婴儿,还有那耻辱的红字,都是她的现实,其余的一切,都消失了;她的眼中不再有愧色,逼视的目光在她的身上化作神圣的光辉。

而世界总是充满了巧合,刑台下的围观者中,就有海斯特的丈夫,罗杰·齐沃林斯。此人专为复仇而来,对于海斯特和牧师的怨恨,构成了他生活的目的和全部意义——“海斯特,如果你胆敢向丁斯代梅尔律师暴露我的身份,我就向众人暴露他的身份”,以此为要挟,他伪装成医生,悄悄地潜入牧师的生活,获得他的信任,成为他形影不离的朋友,苦心孤诣地制造出一种气场,煎熬牧师的身心,求得自己的满足。
于是乎,丁梅丝代尔牧师就身处奇怪的情景之中。他学识渊博、道德高尚,为人们所称颂,当然不能和那个戴着红字的女人有什么接触;这样一来,他却愈发清楚,自己胸口无形的红字,无时不刻不在燃烧,带来远甚于海斯特的痛苦;他的布道日益虔诚,他的学问日益精进,他的形象日益神圣,健康却在日益恶化——无论是身体,还是精神。

就这样,七年过去了;这是怎样的七年呢,是牧师的健康日益恶化的七年,是老医生日益接近自己目标的七年,更是海斯特勉力承担异样目光、被众人孤立的七年——纵使她含辛茹苦、助人为乐,终究无法融入她的清教徒乡亲。最终,还是海斯特打破沉寂,向牧师透露了内情。顷刻间,爱情再次滋润万物,两个人好像重新活了过来。
“海斯特,你是在鼓励一个两膝发抖的人去赛跑!我身上已经没有力量和勇气独自到那广袤、陌生和困难的天地去闯荡了!”,牧师又重复了一遍,“独自一人啊,海斯特!”
“不会叫你独自一人前往的!”,她的回答很轻,又很深沉。
一片阳光。

故事的末尾,牧师完成了人生中最辉煌的一次布道。之后,虚弱的他靠着海斯特,带着女儿,一步步挪上刑台:

新英格兰的人们!你们这些热爱我的人!——你们这些敬我如神的人!——向这儿看,看看我这个世上的罪人吧!终于!——终于!——我站到了七年之前我就该站立的地方;这儿,是她这个女人,在这可怕的时刻,以她的无力的肩膀,却支撑着我爬上这里,搀扶着我不至扑面摔倒在地!看看吧,海斯特佩戴的红字!你们一直避之犹恐不及!无论她走到哪里,——无论她肩负多么悲惨的重荷,无论她可能多么巴望能得到安静的休息,这红字总向它周围发散出使人畏惧、令人深恶痛绝的幽光。但是就在你们中间,却站着一个人,他们的罪孽和耻辱并不为你们所回避!
那烙印就在他身上了!上帝的眼睛在注视着它!天时一直都在指点着它!魔鬼也知道的一清二楚,不适用他那燃烧的手指的触碰来折磨它!但他却在人们面前狡猾地遮掩着它,神采奕奕地走在你们中间;其实他很悲哀,因为在这个罪孽的世界上人们竟把他看得如此纯洁!——他也很伤心,因为他思念他在天国的亲属!如今,在他频死之际,他挺身站在你们面前!他要求你们再看一眼海斯特的红字!他告诉你们,她的红字虽然神秘而可怕,只不过是他胸前所带的红字的影像而已,而即使他本人的这个红色的耻辱烙印,仍不过时他内心烙印的表象罢了!站在这里的人们,有谁要怀疑上帝对一个罪人的制裁吗?看吧,看看这个骇人的证据吧!

说完,牧师哆哆嗦嗦地解开法衣前襟的饰带。露出来了!台下的人惊慌失措,台上的牧师瘫倒在地。

人们那天到底看到了什么,事后众说纷纭。有人断言看到了一个嵌在肉里的红字,有人说,这是牧师苦修的结果,也有人说,这是医生的毒剂所致;也有人说,其实什么也没看到,牧师的胸膛,像新生婴儿那样光洁无暇,他们还说,牧师最后的布道,既没有承认,也没有丝毫暗示,他与海斯特·白兰有任何牵连,他只是希望在那堕落的女人怀里断气,证明人类精英的正直是多么微不足道,他只是希望教育他的崇拜者:在无比纯洁的上帝心目中,我们都是相差无几的罪人。

霍桑写这本小说,可能更希望引发读者思考“善”与“恶”的哲理,因此在人物的语言和行为上着墨不多,反而花了大量的篇幅描绘、评述、阐释,用心营造气氛、渲染意境——这是另一种形式的引人入胜。譬如全书结尾的那句话,“一片墨黑的土地,一个血红的A字”,让我想起《终结者2》的片尾,向前延伸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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